一、活動宗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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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廣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概念,本署特舉辦海報與電子代言人創意設計比賽,希望藉由比賽的進行,提升民眾對土水保育的認識! |
二、主辦單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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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,官方網站:http://sgw.epa.gov.tw/public/。 |
三、作品規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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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海報:尺寸52cm×76cm。
(二) 電子代言人:尺寸15cm×15cm。 |
四、活動對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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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海報:「國小組」、「國中組」及「高中(職)組」。
(二) 電子代言人:對設計有興趣之人士,皆可送件參加。 |
五、設計需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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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「海報」底稿需搭配設計「電子代言人」一起使用。 |
(二) |
海報所設計之「代言人」亦可單獨參加「電子代言人網路票選活動」。 |
(三) |
「代言人」宜簡潔有力,表現環境教育及保育理念、精緻且深富創意呈現。 |
(四) |
以上兩項需均能應用於各項活動宣傳海報及各式DM、獎狀、立牌、旗幟等活動相關之各種材質文宣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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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評選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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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海報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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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設計應簡潔,避免複雜的圖案。 |
2. |
深具環保概念,呈現土壤及地下水保育概念。 |
3. |
審查方式: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。 |
4. |
四組別之比賽活動評選比重為:主題表達與創意(30%)、與土壤及地下水之相關性(30%)、環保含意(20%)、表現技法(10%)、色彩配置(10%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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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電子代言人組:於98年11月1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,由網路進行票選,依得票票數排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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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獎勵辦法(各組獎項分配相同,如下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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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乙位:頒發市值約20,000元筆電及獎狀乙幀,並獲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。
第二名乙位:頒發市值約10,000元相機及獎狀乙幀,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。
第三名乙位:頒發市值約5,000元MP3隨身聽及獎狀乙幀,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。
佳作獎三位:頒發市值約2,000元隨身硬碟及獎狀乙幀,並獲主辦單位採用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