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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betty7533 - 人事室 | 2023-11-23 | 點閱數: 91

說明:

一、依據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、「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 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」暨「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 選儲訓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甄選方式:分為初試(積分審查、實地訪評、筆試)及複 試(口試),採兩階段收費,初試報名費新臺幣1,200元, 複試報名費新臺幣1,200元,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 費。

三、甄選時程:

(一)報名繳費及積分審查:112年12月9日(星期六)上午9時 30分至11時30分,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,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。請報考人親自參加,不接受委託及通訊報 名,逾時概不受理。

(二)初試(實地訪評):112年12月18日(星期一)至113年1 月25日(星期四),於各應試人員學校辦理。

(三)初試(筆試):113年1月27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起至11 時30分止,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。

(四)複試(口試):113年1月28日(星期日)於指定時間內 至本縣朴子國中辦理報到,上午9時起開始進行口試。

四、甄選錄取名額:

(一)一般組:國小校長錄取6名、國中校長錄取1名。

(二)原住民組:國小校長錄取1名。 1、報考原住民組者,除具備甄選資格外,尚需具備原住 民身分。 2、原住民組無人報名時,該錄取名額併入一般組。 3、錄取者需先在本縣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校長滿1任,始 得至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擔任校長。

五、積分審查注意事項:

(一)報考人於資績積分標準表確認核章後,即完成積分審查 程序;報考人辦理積分審查時如對核定積分有異議時, 應於積分審查當場提出申覆,提請積分審查申覆小組召 開會議做成決議,於審查當場未提申覆,即為接受核定 之積分,不得事後提出異議。

(二)研習時數及進修學分之認定以研習進修時數證明書(簡 章內附件5)為準,不採計研習條或其他文件。報名現場 不受理零散時數審查。

(三)曾兼任本縣輔導團或中央輔導團(小組)組長、幹事、 專任輔導員、輔導員或教專地方輔導群者,需由本縣輔 導團或中央輔導團(小組)、教專地方輔導群管理單位 出具服務證明方可採計,報考人欲申請前開服務證明資 料,請於112年11月27日(星期一)前將申請表(簡章內 附件6)及相關佐證資料寄達管理單位開立服務證明書, 逾期恕不受理。 (四)其餘請詳閱積分審查注意事項。

六、旨揭甄選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嘉義縣教育資訊網站下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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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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